□韩磊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互联网的高度普及,一些涉警舆情往往成为网上舆论的焦点,如果处理不当,极易诱发群体性事件。因此,必须高度重视,及时、全面、有效地掌握舆情动态,加强舆情的监督和引导。

    一、涉警舆情产生的主要途径

    1.透明化执法活动受监督。随着我国法制化建设的不断进步,人民群众对法律法规的认知程度上有很大进步。群众对民警的执法程序、过程都有了监督。民警在执法过程中未按规章制度办事或处理不公很容易引起群众的不满。

    2.网络推手造成炒作效应。互联网的普及为社会大众提供了一个巨大舆论监督平台,任何一地的公安机关执法出现了问题都有可能被网络爆炒。一些网站和个人为了吸引眼球、提高点击率,违背职业道德,不顾社会影响,以行使新闻监督权为名,抛开舆论监督的客观、公正性报道,往往选择阴暗面进行炒作,甚至黑白不分,严重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形象。

    3.欲借网络之手解决问题。当前我国正处于“矛盾凸显期”,社会矛盾多样多发,特别是一旦公安机关的人或事涉及其中,更容易成为各种社会矛盾激化的引爆,进而形成网络舆情的热点。一些群众向公安部门反映的问题未得到及时的解决便欲借网络的影响力,故意炒作,扩大影响,让网民为其撑腰,促使公安部门尽快解决问题。

    二、涉警舆情的主要特点

    1.非理性参与。由于网络的匿名性和网络环境下网民群内同质化的特点,致使部分网民失去现实社会的强大约束力和原有的社会责任感、自我控制能力,加之在论坛上发表的言论,多数带有强烈的感情色彩,具有极强的鼓动性,网帖多半缺乏事实根据,有的抓住一点夸大其词;有的道听途说添油加醋;有的甚至造谣生事大肆宣泄其不满情绪。浏览这些帖子的网民有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作祟和少数别有用心者的煽动,使得他们难以证实所属事情的真实性,对报道不加思考便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使公安工作陷入被动。

    2.群体性介入。公安机关本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捍卫者。近年来,少数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出现了不规范、不公正和乱作为等问题,损害了警民关系和执法的公信力。在大部分群众眼里,警察,是群众的管理者、约束者,是“管人的”,是强势群体。少数群众误认为,如今警察保护的是有权、有钱等强势群体的利益,而不维护穷人等弱势群体的权益了。对于负面的网络言论,自认为弱势群体的网民往往偏听偏信、随声附和、推波助澜,纷纷跟帖形成一个群体性的介入模式。

    3.发散性传播。互联网提供了合理匿名、虚假网名以及信息发布终端的无控制等条件,加上网民可以通过投票、跟帖、个人博客等参与手段,使得“一呼百应”的信息传播情景成为现实。现实社会中的涉警事件一旦发生,相关信息就会很快在网络论坛、博客等交流互动平台上出现,并迅速成为网民炒作的热点,在极短的时间内,在全国、甚至是全世界范围内引起广泛的讨论,并以“滚雪球”的形式,使涉警舆论迅速发展为涉警舆情。负面网络涉警舆情在网络上则呈现雪崩似的爆发状态。

    三、舆情处置的具体对策措施

    1.迅速查找舆情根源。完善工作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公安方面的舆情、动态,特别是一些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问题,落实专人跟踪采访、回访,并做好法制宣传和停访息诉、研判等工作,将影响公安民警声誉和形象的不利因素或负面报道解决在基层,找准症结,解决在萌芽状态。

    2.建立信息互通渠道。为了互通网络信息,可适当建立专用的工作QQ群,便于大家将发现网上涉及民警部门的负面舆情发布在群内,及时跟帖回应,适时在互联网上发布一些公安工作动态,征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广泛向社会各界宣传民警队伍内的先进人物和事迹,提升民警在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形象。同时通过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加强社会面的宣传,做大、做强互联网宣传阵地,使互联网成为及时化解矛盾、加大社会宣传效果的有效载体。

    3.构建警媒通联机制。对负面舆情,公安机关一方面启动内部调查程序,还原事实真相;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优势,发布警情通报,并及时回复网民提出的问题,澄清事实真相,以及警方采取的管控举措,注重加强舆论引导,消除一些误解,增强执法透明度,争取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作者单位:泰兴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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