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除夕傍晚,哈尔滨一家KTV工作人员报警称:有人斗殴。民警曲玉权和战友迅速赶到现场,在依法处置时遭到犯罪嫌疑人袭击。曲玉权受伤送医,救治无效牺牲,年仅38岁。
这正是全国各地华灯初上、品评“春晚”的美好时刻。他的微信朋友圈永远停留在“值班中”的状态下。网民哀悼曲玉权的牺牲,不少人想起这样一句话:“你的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负重前行。”
在舆论场上,警察依然是最具争议的基层公务员形象。近年来有不少监督警方不当执法的媒体报道和评论,律师在涉警案件中言辞激烈,妖魔化警察的言论在网上有一定市场。
对媒体、网民和公众来说,如何客观评价警察工作,尊重警察正当执法权?对公安部门来说,如何规范执法,做好警务公开和突发事件舆情应对?这些问题经常成为舆论场上搅动人心的议程设置,关乎执法机关公信力、官民关系与社会和谐稳定。
为了岁月静好,有人负重前行
随着社会的发展,公安机关的执法服务覆盖几乎所有行业和社会各阶层。警务工作高风险、高强度,而在市场化大环境中警察又属于低回报的基层公务员岗位。
微信公众号“@警界君”有一篇帖文《我可能当了假警察》,让同行莞尔之余不无苦涩:“小时候,小伙伴玩游戏总爱玩警察抓小偷,大家争抢着要扮演警察,一个警察能抓一群小偷。大学毕业的时候,父母亲戚说,警察工作安稳舒适还有地位;同学朋友说,警察工资高、福利待遇好;女朋友说,警察帅气还有安全感。
但是,自从当了警察之后,每天是办不完的案子和稍有不慎根本担不起的责任,每天是执不完勤、加班和开不完的各种会议,每天听到这里那里的战友同事负伤牺牲。每天踌躇满志代表国家执行法律,却经常被执法现状伤得心身俱疲。慢慢的,周围的亲戚朋友也变了。父母总说,抽点时间多回家看看吧;同学总说,聚会、婚礼你总是缺勤;女朋友说,工资那么少,还要天天为你担惊受怕……”
1月17日,公安部印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关爱民警工作意见》,提出:民警依法履职免责,建立执法尊严维护机制;合理安排民警的工作和休息,加强民警健康保护,完善民警心理咨询服务和危机干预机制;改善民警工作生活条件,开展关爱民警子女活动等。
权利和权力的边界
随着公民权利意识的增强,警察执法需要兼顾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一些地方警权的无规则扩张,老百姓权利救济乏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人格尊严,关系到体制的向心力。网友议论:一次恶警案件就是为移民公司做了一次免费广告。
日常琐细的警民摩擦,往往源于双方对执法者权力和公民权利的边界存在认知分歧。中国警察网有篇帖文探讨:“公民遭遇人身或财产危机时想到寻求警察的救助,而追求个体利益时却不愿受包括警方在内的社会管理体系的约束——无论如何都说明民智远远未达到法治社会的要求。”
深圳警察强制传唤逛街女孩,当事警察“言语失当”被停止执行职务;记者在黑龙江甘南县一所中学暗访时,基层派出所副所长在执法过程中“简单粗暴,推打了当事人”,已受到党纪和行政撤职处分。但不宜因此而否定警方执行公务的合法性。有网友反思:“我们习惯于面对警察的盘查总是以各种理由抗拒纠缠,我们不习惯也不知道的是,正是这样的盘查,把无数可能危害你安全的暴徒拒绝在天边……”
太原警察王文军因“过失致人死亡”和“滥用职权”被判刑五年。2014年12月,民警处置太原市一处工地治安案件时,农民工周秀云坐在警车车门踏板上进行阻拦,将警察王文军的警裤撕破并用双手抓住裤兜附近。王文军要求松手遭拒,扭按周秀云头部使其躺倒在地,脚踩住其头发,持续约23分钟。经司法鉴定,周秀云系因钝性暴力致闭合性颈部损伤,死于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警察脚踩女民工头发的图片和视频在网上流传,引发网民声讨,问责警察合情合法。
警察恪守尊重生命的伦理底线,在“合理限度”内制止妨碍执法公务行为,这是必须敬畏的铁则。但是,在往往是混乱、起哄的处警现场,这个“合理限度”实际上很难把握得恰到好处。温州一位徐姓律师担心:“透过该案,我似乎看到了基层民警面对此类执法现场时眼中的一丝怯懦和犹豫,也似乎隐约感觉到该案后老百姓会因为警察在执法现场的不果断而增加隐形伤亡。”
在警民摩擦中,舆论常常一边倒地谴责警察,却对一些当事人的滋事视而不见。徐姓律师认为,这和纵容医闹没有了区别。如今在医患冲突事件中,网上不再是当初一边倒妖魔化医护人员,而是对患者及家属逾越法律的行为多了一份反思,尽管患者的看病难、看病贵非常值得同情。
2016年5月20日,中央深改组第24次会议回应民意关切,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7月26日,公安部召开了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对民警在执法实践中具体“应该怎么做”、“不应该做什么”进行了直观演示。据媒体报道,这些执法场景包括:民警遇到拒不出示身份证件的情况怎么办,民警查缉嫌疑车辆当事人拒不下车怎么办,执法对象或其亲友拖拽、缠抱民警时怎么办,在什么情形下民警可以依法使用武器,等等。
在互联网大众摄像头和大众麦克风时代,警方执法权力和公民人身权利的边界,在众目睽睽和众声喧哗中被审视和放大,对警方构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对公众也是一种润物无声的法制教育。警方需要规范执法,公民也要自觉配合警方执法,权力的执行和权利的伸张都在法律的框架下实现,警民协力缔造一个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和文化氛围。
尊重舆论监督,避免舆论审判
如何尊重舆论监督,同时避免舆论审判,新闻媒体和政府主管部门是两个关键的节点。
媒体需要增强对政法工作专业性、程序性的理解,不能用不准确和情绪化的报道误导公众。运营天津交警微博、微信的孙逊说:公安工作并不能完全公开透明,例如我们侦破肇事逃逸案件,有时不适宜公开征集线索,反而会惊动犯罪嫌疑人,可家属往往不理解,不听解释,认为推诿不办案,去找媒体,造成工作很被动。
2015年5月2日黑龙江庆安火车站发生枪击案,乘客徐纯合被车站派出所民警击毙。一开始,新闻媒体采访报道不力,网友传言主导了舆论,纷纷抨击民警“草菅人命”。经哈尔滨铁路公安局的深入调查,中央电视台公布车站监控录像,舆情才得以反转:原来是徐纯合故意封堵通道,阻止乘客进站;对民警辱骂,抢夺防暴棍并拳击民警;还将6岁女儿举起抛摔砸向民警。民警取出佩枪对其口头警告,徐继续用防暴棍抡打。调查认为,民警开枪是正当履行职务行为,符合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及公安部相关规定。
面对舆论汹汹,政府主管部门需要做好舆情研判,认真组织调查,还原事实真相,回应民意关切,同时也不能完全被网络舆论牵着鼻子走。在严肃处理公安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同时,也要理解基层警察的工作压力,维护执法权威。涉警舆情一旦被炒热,地方宣传部门不宜屈服于舆论的非理性压力,需要与政法部门做好沟通协调,澄清谣言和外行臆测,对当事人的过分要求也不宜照单全收,线下妥协,线上认栽。
微信公众号“@法律读库”杨磊的帖文建议:在今后的立法中,提升保护警察等执法人员的意识,比如明确公民接受配合警察调查的义务和规范,提升警察的安全防护保障,建立警察支援和保障体系(社会机构和社区保安对警察的支援和支持),立法对协助警察执法者给予奖励。
前些天网上传出一段视频:吉林市协警要求货车司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坐在副驾驶的女子当街下跪,希望不要处罚。协警以下跪做出回应,称:“你跟我玩没用,我也给你跪。”此事还在调查中。有警察自媒体账号“吐槽”:如果需要下跪执法,有损法制的尊严,警察集体“不作为”恐怕将成为未来执法的“新常态”。一些基层警察呼吁:“警察可以为你流血,但请别让警察再为你流泪!”
某西部城市公安分局曾组织民警赴五星级酒店学习“微笑服务”,倡导警察做“最佳店小二”和“五星级服务员”。这个做法在警察群体引起争议。整顿警务纪律作风,规范业务流程,提升警察服务百姓的友善态度,都是十分必要的。但警察工作毕竟以社会公器的强制性和权威性见长。网友“瓜尔佳”认为:人民警察要服务人民,但职责绝对不是“微笑时最多露出八颗牙齿”、“接听电话响铃不超过三声”、“坐时屁股只能占椅子上的四分之三”等等,警察服务要体现在人民群众的危难之时,体现在交通繁忙时的紧张疏导,体现在办理户口时的答疑解惑,体现在向受害者伸出的温暖之手。
官民关系调适,为警察减压
在如今的舆论场上,警察赢得社会认同难度加大,职业声望降低。群众不满与民警的怨气交互蹿升。究其原因,既有个别警务人员素质不高,道德失范,刁难群众,为非作歹;也可能是个别群众滥用权利,抗拒执法。更深层的原因,是站在社会管理前沿的警察,往往承担了公众对管理体制的不满,受命出面处置官民摩擦,一旦矛盾激化引发负面舆情后,又要为基层政府的不作为或乱作为而埋单。
2008年发生的云南孟连事件中,由于橡胶价格的不断上涨,孟连胶农与橡胶公司发生利益冲突。基层政府偏袒企业、打压胶农,出面执行任务的公安民警被群众围攻、殴打,民警被迫自卫,村民两人被击中致死,警察受伤。事后,云南省委一位负责人在一次会议上尖锐地设问:“为什么人民群众一闹事,人民政府就派人民警察去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人民警察被人民群众围住,人民政府就设法把人民警察从人民群众中解救出来。”
在瓮安事件等群体性事件中,地方党政一把手亲自走到群众中间听取意见诉求,而不仅仅靠警力和强制措施恢复社会秩序,值得提倡。
还有警察职业角色的定位调整。1959年摄制的电影《今天我休息》,仲星火扮演一位做好事乐此不疲的警察马天民的形象,风靡一时。长期以来公众对警察赋予了过多过高的期待,公安热线经常收到的是开门锁、逮野猫、夫妻吵架、邻里摩擦这类家常琐事的求助信息。能否从“有困难找警察”转向“有危难找警察”,逐渐剥离那些非警务工作,集中有限警力和精力,做好法治律执行者和公众安全守护者的角色,从有求必应而又众口难调的“保姆”,聚焦为除暴安良的“卫士”?
《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防止、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网友魏京认为:当前的警民关系正在经历一个转型,转变成公民与职业警察的权利义务关系,各自需要在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范畴内行事。
社会转型期官民关系的调适和优化,才能从根本上为警察减负减压,也是为了让警察更好地履行其法定职责。
在现今舆论场上,有些涉警舆情其实是很简单的事,但老百姓在网络平台“怨警”,而警察自媒体也抱团反击言辞凌厉,引起进一步的误会。建议警察和网民都放平心态,加强沟通,克服信息不对称,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消弭分歧,凝聚共识。毕竟解铃还须系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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